(一)负责起草《政府工作报告》,牵头组织省政府重要会议文件起草,参与省委重要会议文件的起草工作。
(二)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、决策咨询,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。
(三)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,单独或组织、协同有关方面起草、修改省政府有关重要文件,起草省政府领导同志部分重要讲话等文稿,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省政府重点工作新闻通报工作。
(四)对国内外经济形势、有关省市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,提出政策建议。收集、分析、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、动态,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,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智库建设。
(五)负责省政府参事参政议政和文史馆员收集、撰写文史资料的组织、服务、咨询工作。
(六)完成省委、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(一)机关党委办公室(秘书处)。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。负责机关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档案、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,承担政务公开、政务宣传、舆情应对、安全保密等工作。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等工作,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。
(二)综合处(信息处)。承办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、国土资源、环境保护、区域协调发展、城乡建设、可持续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,提出政策建议。收集、整理、分析、编辑和报送重要综合信息。起草、修改综合性讲话和报告等文稿,起草、修改有关新闻稿和宣传材料。
(三)宏观经济处。承办省内经济运行、财税、金融、投资、消费、收支等宏观调控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,跟踪分析宏观经济形势,提出政策建议。起草、修改有关重要讲话和文件等文稿,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省政府重点工作新闻通报工作。
(四)工业与服务业处。围绕工业、交通、能源、产业政策、产业集群发展、企业改革、安全生产、信息化建设和内外贸易、物流、旅游、金融、电子商务、市场管理、对外开放等方面重大问题和工业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政策建议。起草、修改有关重要讲话和文件等文稿。
(五)农业处。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、农业、林业、水利、农民收入、扶贫开发、粮食安全、生态文明等方面重大问题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调查研究,提出政策建议。起草、修改有关重要讲话和文件等文稿。
(六)社会发展处。承办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健康、体育、行政体制改革、政府自身建设、公共安全、就业和社会保障、收入分配、社会稳定、外事、民族、宗教、侨务、民政、残疾人事业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,提出政策建议。起草、修改有关重要讲话和文件等文稿,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智库建设。
(七)参事工作处。负责省政府参事参政议政活动的组织和服务,组织政府参事围绕经济发展和工业、农业、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方面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,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,承办省政府参事的遴选工作。
办公地址: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-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