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《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要求,现将沈抚新区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。
一、基本工作情况
2019年,沈抚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力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着眼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,周密部署,科学安排,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合法、方式合理、渠道畅通、内容全面,取得了一定成效。沈抚新区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17条。其中,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20条,政务微博公开政务信息700条,政务微信公开政务信息587条,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10条。此外,由新浪看点、今日头条、搜狐号、网易号、百家号、一点资讯、快传号等多家新媒体平台组成的新媒体矩阵,持续良性运营,覆盖广泛,效果显著,反响良好。
——主动公开政务信息。沈抚新区着力构建畅通的政民互动渠道,2019年网站在原有新区概况、政务公开、新区资讯、改革创新、办事服务、投资沈抚、新区党建等栏目基础上,加设政民互动板块,增加了“投诉举报”、“投诉查询”等栏目,有效推进网站互动交流的属性和功能得以充分运用,目前受理投诉举报7条,其他新媒体收到留言300余条,回应处理200余条。此外政务公开主栏目下设的公开指南、公开目录、申请公开、公开政策、政务访谈等子栏目,对沈抚新区政策文件进行有效公开,涉及到招商引资、营商环境、基础建设等多个百姓关注的领域。
——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。沈抚新区高度重视依申请政务信息公开工作,依法履职、规范流程,申请渠道畅通,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,明确了受理机构、申请的提出、申请的处理和申请书的规范。完善岗位设置,设立了A、B岗。2019年未收到民众公开信息的申请,以主动公开为主。沈抚新区对《条例》要求的行政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,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、条件、程序以及办理结果,实施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的依据、条件、程序,财政预算、决算,政府采购等方面均做到及时公开。
二、主要工作做法
(一)健全提升组织领导效能化。新区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,始终坚持高端摆位,抓紧抓实抓出成效。成立以分管办公室工作的管委会副主任为组长,办公室、党群部、经济发展局、财政局、招商局、建设局、行政审批局、社会事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,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,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。
(二)推进政务公开四维一体化。以官方网站为中心,做内容、资源、平台整合,同政务服务网、招标采购网等多功能服务网站,同微信、微博等新媒体矩阵,同数字联播网等线上线下平台,四位一体化推进政府公开工作不留死角、不留缝隙,与网站同步发声,增强互动性,提升传播力和影响力,完善电子版查询、下载、检索等服务功能,提升服务效果和安全性能,更加全面、贴切地服务于民众。
(三)推动舆情研判处理规范化。建立并完善了政务舆情收集、研判、处置和回应机制,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,第一时间反馈舆情,查明情况,落实整改,联系新闻媒体积极回应,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,讲清事实真相、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。遇到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公共卫生、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,各部门快速反应、及时发声,2019年处理舆情11次,微博、微信回应社会关切80次,群众满意率较高。
(四)实施网站管理制度化。强化政府管理职能,实现网站建管分离,深度开展僵尸网站、睡眠网站的域名清理注销工作,做到应合尽合、能简尽简。建立健全网站管理制度,多次组织集中培训,每个责任部门指定一名信息员作为政务公开联络员,及时上报提供政务公开基础信息。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审核人员,保障信息准确性和及时性。实行“一人一账号,专人负责制”,信息可倒查,责任可追溯。
三、存在不足及打算
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两点问题:一是依申请公开的渠道需进一步拓宽,有效增加政民互动的频率和机会。二是对公文公开属性认定,以及主动公开制度、标准、程序等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有待进一步加强。
下一步,沈抚新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持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,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申请、办理、答复流程,切实做好沟通衔接,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。加快调整优化政务公开日常监管指标,加强对重点领域、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完成情况的监察,确保政务公开的全面性、科学性、实效性。